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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7-16 浏览次数:2780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三育人”活动,弘扬爱岗尽责、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其中,教师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管理人员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后勤、教辅人员等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

     4.积极关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5.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级。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具体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具体条件:积极贯彻素质教育精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效果优良;努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与学生关系融洽,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在教学中把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校风校纪教育,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工作量饱满,治学态度严谨,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主动热情地关心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的具体条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善于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经常深入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受到学生欢迎和好评,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年级或班级学生遵章守纪,风气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秉公办事,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较为显著。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具体条件:热爱工作岗位,有较强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能自觉地将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起来,根据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称赞;坚守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工作量饱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第三条  评选时间

     “三育人”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安排在4月至5月间,当年教师节举行表彰活动。

     第四条  评选名额

     “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原则上按当年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0%比例掌握。具体有由工会根据该年度工作情况报经党委研究确定最后名额。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会协同相关部门履行“三育人”先进评委会的职能,工会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各工会小组负责本组成员单位的评选工作。

     (一)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中,进行提名推荐,所推荐的候选人均应附有较翔实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名单及其先进事迹材料由各党总(直)支或部门负责审核。

     (二)全校分为教学、机关、后勤三块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委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名单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

     (四)由评委会将初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五天,接受全院师生员工评议,如对某位人选有较大异议,则由评委会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五)由评委会将“三育人”先进名单报党委审批。

     第六条  奖励措施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作为院级先进记入档案。

     (三)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三育人”先进。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工会负责解释。